實務中,企業(yè)減資時有發(fā)生,減資后,企業(yè)及其股東各方如何進行會稅處理,很重要,稍有不慎,不是多繳稅,就是少繳稅。為了管控企業(yè)減資稅務風險,現(xiàn)就該話題與大家探討。由于水平有限,有不當之處,還請海涵,并敬請指正。
企業(yè)各股東,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進行減資,如何進行會稅處理呢?
一、會計處理
各股東收回減資額的,應減少實收資本,取得的資產(chǎn)超過實收資本部分,依次沖減資本公積(資本溢價)、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。
提醒:如果減資額用于彌補虧損,則借記“實收資本”,貸記“利潤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潤”。
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注銷減資的,按注銷股票面值總額減少股本,回購股票價款(含交易費用)超過回購股票面值總額的部分,依次沖減資本公積(股本溢價)、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;低于回購股票面值總額的部分,增加資本公積(股本溢價)。
二、稅務處理
(一)減資企業(yè)
公司減資不涉及稅務處理,原公司減資后續(xù)存,所有稅務事項保持不變。
提醒:公司減資后,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減少,已繳“資金賬簿”印花稅稅局不得退還。
(二)減資企業(yè)股東
股東減資收回投資款,直接沖減投資資產(chǎn)計稅基礎,超過投資資產(chǎn)計稅基礎部分應確認股息所得、股權轉讓所得,按規(guī)定申報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。
法規(guī)依據(jù):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(yè)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)
投資企業(yè)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
投資企業(yè)從被投資企業(yè)撤回或減少投資,其取得的資產(chǎn)中,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,應確認為投資收回;相當于被投資企業(yè)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,應確認為股息所得;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(chǎn)轉讓所得。
法規(guī)依據(jù):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終止投資經(jīng)營收回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1號)
一、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、聯(lián)營、經(jīng)營合作等行為,從被投資企業(yè)或合作項目、被投資企業(yè)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(jīng)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、違約金、補償金、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,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,應按照“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”項目適用的規(guī)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如下:
應納稅所得額=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、違約金、補償金、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(shù)-原實際出資額(投入額)及相關稅費
因此,企業(yè)各股東,以不改變出資比例進行減資,僅收回初始出資額,不涉及所得稅,直接沖減投資資產(chǎn)計稅基礎。
如果既減少出資額,又改變原出資比例,股東收回投資款超過投資資產(chǎn)計稅基礎部分,應確認股權轉讓所得,按規(guī)定申報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。
應納稅所得額=減資收回金額—投資成本
提醒:投資成本為初始出資額與追加投資額之和。
三、實務解析
【案例】2010年1月10日,吉祥集團與王老五共同出資1000萬成立a公司,其中,吉祥集團占股70%,王老五占股30%。
2021年8月,a公司召開股東會,決議2021年8月31日按不改變原出資比例將實收資本減資到100萬。資產(chǎn)負債表日a公司凈資產(chǎn)9000萬元,其中實收資本1000萬元,留存收益8000萬元。
1.各股東不改變原出資比例收回投資額900萬元
會計處理:
(1)a公司作會計處理:
借:實收資本——吉祥集團 630萬元
——王老五 270萬元
貸:銀行存款 900萬元
(2)吉祥集團作會計處理:
借:銀行存款 630萬元
貸:長期股權投資——投資成本 630萬元
(3)王老五會計處理同理,略。
稅務處理:
a公司:不涉及稅務處理,所有稅務事項保持不變。
吉祥集團:收回a公司投資630萬元,沖減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630萬元,減資后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調整為70萬元。
王老五:收回a公司投資270萬元,沖減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270萬元,減資后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調整為30萬元。
2.各股東不改變原出資比例收回投資額8000萬元
吉祥集團收回a公司投資款5600萬元,王老五收回a公司投資款2400萬元(含代扣代繳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個稅426萬元)。
會計處理:
(4)a公司作會計處理:
借:實收資本——吉祥集團 630萬元
——王老五 270萬元
留存收益 7100萬元
貸:銀行存款 7574萬元
應交稅費——個人所得稅——代扣代繳個稅 426萬元
a公司支付吉祥集團5600萬元,支付王老五1974萬元,代扣代繳王老五個稅426萬元。
(5)吉祥集團作會計處理:
借:銀行存款 5600萬元
貸:長期股權投資——投資成本 630萬元
——投資收益 4970萬元
(6)王老五:
a公司減資,王老五收回投資額2400萬元,其中現(xiàn)金收回初始投資額270萬元,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2130萬元(含a公司扣繳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個稅426萬元)。
稅務處理:
a公司:不涉及稅務處理,所有稅務事項保持不變。
吉祥集團:收回a公司投資5600萬元,其中沖減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630萬元,減資后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調整為70萬元;取得a公司分回的投資收益為4970萬元為免稅收入,免征企業(yè)所得稅。
在年度企業(yè)所得稅申報時,應按規(guī)定填報《a107010免稅、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(yōu)惠明細表》的"(二)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(yè)之間的股息、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企業(yè)所得稅"欄。
王老五:收回投資額2400萬元,其中現(xiàn)金收回初始投資額270萬元,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2130萬元,應按規(guī)定申報繳納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個稅426萬元,由a公司代扣代繳。
3.減資8000萬元后,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均為100萬元,吉祥集團占股90%,王老五占股10%,吉祥集團收回投資額4200萬元,王老五收回投資額3800萬元。
會計處理:
(7)a公司作會計處理:
借:實收資本——吉祥集團 610萬元
——王老五 290萬元
留存收益 7100萬元
貸:銀行存款 7298萬元
應交稅費——個人所得稅——代扣代繳個稅 702萬元
a公司支付吉祥集團4200萬元,支付王老五3098萬元,代扣代繳王老五個稅702萬元。
(8)吉祥集團作會計處理:
借:銀行存款 4200萬元
貸:長期股權投資——投資成本 610萬元
——投資收益 3590萬元
(9)王老五:
a公司減資,王老五收回投資額3800萬元,其中現(xiàn)金收回初始投資額290萬元,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3510萬元(含a公司扣繳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個稅702萬元)。
稅務處理:
a公司:不涉及稅務處理,所有稅務事項保持不變。
吉祥集團:收回a公司投資4200萬元,其中沖減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610萬元,減資后投資a公司計稅基礎調整為1470萬元;取得a公司分回的投資收益為3590萬元為免稅收入,免征企業(yè)所得稅。
王老五:收回投資額3800萬元,其中現(xiàn)金收回初始投資額290萬元,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3510萬元,應按規(guī)定申報繳納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個稅702萬元,由a公司代扣代繳。